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机票采购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15﹞2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18﹞4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务机票管理,按照规定购买机票,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机票购买流程及管理
(一)公务机票购买流程及渠道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财购[2018]8号),购买公务机票分为网站自助购票和委托购票。
网站自助购票:自行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www.gpticket.org)注册后自助购买公务机票。
委托购票:按照地区相关规定为便于操作,我单位选择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中具备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即:南航阿克苏营业处(仅能订购南航机票),购票电话0997-2152777;阿克苏市天骄票务有限公司,购票电话0997-6661111、6360666、15199608777。
(二)购买方式
由于学校人数较多,为便于操作,学校领导及随行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处一订购机票,其他人员需按公务机票购买流程及渠道自行购买公务机票。
(三)乘机审批范围
县处级及副教授以下人员出差乘机,需填报《新疆理工学院乘机审批表》(见附表)审批。
(四)乘机审批要求
在疆内出差,原则上不予乘坐飞机,应提前订购火车票或选乘其他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要乘坐飞机的,需经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机。
2、前往疆外出差,如需乘坐飞机时,需经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乘机。
(五)报销审核和管理
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应使用公务卡进行机票结算。单位财务人员需核实所有机票真实票价,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码查询。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用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二、厉行勤俭节约
购票人应当科学合理规划安排行程,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航班,在行程确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低价公务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三、其他事项
援疆教师、返聘教授、学院邀请客人等其他需要购买公务机票的人员,由承办处(室)将完成审批的手续及订票信息发给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订购机票。
购票人必须购买公务机票,特殊情况下可购买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但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及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市场价格截图的材料,以证明其低于购票时间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否则不予报销。
四、实施时间
2021年3月29日起我单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办法。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乘机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