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3-2024学年学费及住宿费通知
日期:2023-09-04  发布人:计财处  浏览量:5

关于收缴2023-2024学年学费及住宿费通知

 

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费收缴工作,本着方便、安全、高效的原则,在校生缴纳学费住宿费以线上收费为主,现场收费为辅确保新学年收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收取在校生的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标准仍所属专业标准缴纳:文科类学费为3100元/人/学年,财经类学费为3200元/人/学年,理工类学费为3500元/人/学年,外语类学费为3800元/人/学年。

   住宿费按照所住房间缴纳:六人间住宿费为800元/人/学年,四人间住宿费为1000元/人/学年。

二、缴纳方法

(一)微信缴费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新疆理工学院”。

   2.用户绑定:进入公众号,完成注册绑定。每个用户的手机微信客户端只能进行一次身份绑定,即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学号。(已完成身份绑定的可跳过此部分)

   3.缴费:添加服务-老生缴费,点击缴费,核对缴费详情(缴费项目)无误后,支付完成缴费。

   4.查询:点击微信支付记录,查看已缴费详情。

(二)助学贷款

   如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请于开学后到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7室)登记个人信息及贷款信息,待学费打款进入学校账户后前往计财处核实并领取学费发票。

现场收费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线上缴费,可自行前往计财处(工科实训楼114室)缴费。

注:为保障学生个人财务安全,请用银行卡或其他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支付。

三、缴费时间

   1.微信缴费平台缴费开放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1022日。

   2.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贷款到账(预计11月中旬)后再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缴费及助学贷款资金结算。

 

 

 

新疆理工学院计财处

2023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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