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的具体内容 是什么
日期:2024-01-03  发布人:计财处  浏览量:2

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的具体内容

是什么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的八项不准的规定,即“八不准”。具体内容为: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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