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如果税前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日期:2024-07-08  发布人:计财处  浏览量:0

1.如果能证明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可以凭发票税前扣除;

2.如果并入合理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3.如果属于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如果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不能税前扣除:

1.对于个人名头的电话费等支出,与取得收入没有直接相关,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不予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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